【产婴证奸】花季少女惨遭蹂躏没证据 忍辱负重“产婴证奸”
据新华社电16岁的英子被打工店的老板强奸后发现自己怀孕时,报案却已无证据。为将施暴者绳之以法,英子及家人毅然作出决定———“产婴证奸”。日前,在对婴儿进行DNA亲子鉴定后,施暴者最终受到了正义的惩罚,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7年.
近日,产婴证奸成了网络热点话题,弱智女遭同村大叔性侵怀孕 父母欲选择让女儿产下婴儿当证据?这到底是怎样一个世界,法律究竟如何保护产婴证奸人士的权利,“产婴证奸”是对弱智少女的二次伤害! 产婴证奸说的是永州一名17岁的弱智少女小花怀孕12周后,才被家人发现。小花指认遭受“同村大叔”彭武性侵。家属认定,彭武就是强奸并致小花怀孕的嫌疑人,决定要产婴证奸。产婴证奸事件背后到底藏着怎样的隐情,请看,平凉热线记者的调查:
戴套套不算强奸:
花季少女惨遭蹂躏产婴证奸
英子家住贵州省贵定县乡下,由于家穷,英子刚读完小学4年级便辍学外出打工。2004年5月,英子来到贵定县城关附近一家五金店打工看门面。家有妻儿的店主邱某某现年46岁,早年曾与英子的叔叔同在一个厂里共事,所以家人也就放心地把英子留在了县城。2005年1月的一天,邱某某的妻子带着孩子到贵阳去了,门面房里只剩下英子和邱某某二人。当天深夜,邱某某酒后用钥匙打开了隔壁的房门,要刚从睡梦中醒来的英子为其按摩,并趁机抱住英子强行奸淫了她。英子告诉记者,次日上午10时许,邱某某拿着一把菜刀来威胁她,如果把昨晚的事讲出去她就得死。英子当场就吓坏了。当日23时许,邱某某又把房间门打开,进来叫英子帮他煮面条,并把房间门关住不让英子走。邱某某吃完面条后,强行把英子拉上床,年仅15岁的英子又被强暴。邱某某做贼心虚,事后几次拿钱给英子,都被她拒绝了。
忍辱负重“产婴证奸”
过完农历大年,英子又来到一家“清炖馆”打工。几个月后,这家饭馆的陈老板发现英子渐渐地长胖了,进入9月后英子的脸上又长了斑痕,有点像是孕斑。陈老板的爱人将英子带到贵定县计生部门检查,化验结果表明英子怀孕了,胎儿已有8个月。陈老板很快找来她的家人,英子心有余悸地向亲人讲述了她被邱某某两次强奸的事。大家义愤填膺,打电话要邱某某来承认此事,但邱某某否认是他强奸了英子。当天下午,英子家人向贵定县公安局刑侦部门报了案。警方告诉英子家人,由于报案太晚,还没有证据证明邱某某的犯罪行为,得等调查之后再作处理。在这种情况下,英子和家人做出了惊人的选择:为了将凶徒绳之以法,生下孩子。2005年10月29日,英子在医院里产下一女婴。当地警方通过对英子所生女婴及邱某某的DNA做亲子鉴定,认定邱某某确系这名女婴的生物学父亲。2005年11月,邱某某被逮捕。日前,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终审以强奸罪判处邱某某有期徒刑7年。
湖南永州一名17岁的弱智少女小花怀孕12周后,才被家人发现。小花指认遭受“同村大叔”彭武性侵。家属认定,彭武就是强奸并致小花怀孕的嫌疑人。但意外的是,犯罪嫌疑人彭武被警方收押20多天后,却因“证据不足”被释放回家。小花的肚子一天天大起来,父母怒火攻心,他们甚至要选择“产婴证奸”。(7月25日三湘都市报)
一位弱智少女,遭到不法强奸,已经是一大伤害,现在,因为检察机关以“证据不足”释放了嫌犯,在家人看来,只有让女儿生下孩子才是指证犯罪的唯一依据。如此痛心的选择,不能简单地批评弱智女孩和家人愚昧无知,毕竟,以他们的理解,并没有再好的办法搜集到其它证据。
生下孩子,“证据”虽然足够,却是对受害人的二次伤害受害者从一个弱智少女变成了未婚妈妈、单亲妈妈和未成年妈妈。尽管法律会为还她一个公道,但是,却要搭上自己一生的幸福。生下的孩子没有父亲,自身又没有抚养能力,将会成为一大累赘,每每看到孩子,还会唤起那段屈辱的回忆。更为重要的是,“产婴证奸”本身对孩子就是不公平的,他(她)的到来,只是为了给一起人间孽债起到一个证明作用,当孩子明白自己身世和尴尬身份之后,会不会对社会产生仇视情绪,或者对生理学上“父亲”寻仇报复?
在法治建设日趋成熟的今天,“产婴证奸”不上一次地进入我们眼帘,其中不但折射出受害女孩身心之痛,也凸显了法律之痛,由此引发的一系列社会问题更应当引人反思为什么司法机关不能把侦破工作做得更仔细些,使犯罪证据得到固定;为什么宣传和援助不能及时到位,让受害者及其家人知道除了生下孩子,还有其它维权途径,比如做人流以后取出胚胎或者羊水穿刺也能做DNA鉴定,从而让受害更为放心;为什么不能对此类犯罪加大打击力度,使明显处于弱势的女子免受二次侮辱和伤害……如果通过司法机关的努力,不借助受害人“产婴”这一特殊途径,也可以“证奸”,让犯罪分子得到应有的惩处,相信“产婴证奸”这类新闻也会胎死腹中,逐渐淡出我们的视野。
【产婴证奸】花季少女惨遭蹂躏没证据 忍辱负重“产婴证奸”.
据新华社电16岁的英子被打工店的老板强奸后发现自己怀孕时,报案却已无证据。为将施暴者绳之以法,英子及家人毅然作出决定———“产婴证奸”。日前,在对婴儿进行DNA亲子鉴定后,施暴者最终受到了正义的惩罚,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7年.
近日,产婴证奸成了网络热点话题,弱智女遭同村大叔性侵怀孕 父母欲选择让女儿产下婴儿当证据?这到底是怎样一个世界,法律究竟如何保护产婴证奸人士的权利,“产婴证奸”是对弱智少女的二次伤害! 产婴证奸说的是永州一名17岁的弱智少女小花怀孕12周后,才被家人发现。小花指认遭受“同村大叔”彭武性侵。家属认定,彭武就是强奸并致小花怀孕的嫌疑人,决定要产婴证奸。产婴证奸事件背后到底藏着怎样的隐情,请看,平凉热线记者的调查:
戴套套不算强奸:
花季少女惨遭蹂躏产婴证奸
英子家住贵州省贵定县乡下,由于家穷,英子刚读完小学4年级便辍学外出打工。2004年5月,英子来到贵定县城关附近一家五金店打工看门面。家有妻儿的店主邱某某现年46岁,早年曾与英子的叔叔同在一个厂里共事,所以家人也就放心地把英子留在了县城。2005年1月的一天,邱某某的妻子带着孩子到贵阳去了,门面房里只剩下英子和邱某某二人。当天深夜,邱某某酒后用钥匙打开了隔壁的房门,要刚从睡梦中醒来的英子为其按摩,并趁机抱住英子强行奸淫了她。英子告诉记者,次日上午10时许,邱某某拿着一把菜刀来威胁她,如果把昨晚的事讲出去她就得死。英子当场就吓坏了。当日23时许,邱某某又把房间门打开,进来叫英子帮他煮面条,并把房间门关住不让英子走。邱某某吃完面条后,强行把英子拉上床,年仅15岁的英子又被强暴。邱某某做贼心虚,事后几次拿钱给英子,都被她拒绝了。
忍辱负重“产婴证奸”
过完农历大年,英子又来到一家“清炖馆”打工。几个月后,这家饭馆的陈老板发现英子渐渐地长胖了,进入9月后英子的脸上又长了斑痕,有点像是孕斑。陈老板的爱人将英子带到贵定县计生部门检查,化验结果表明英子怀孕了,胎儿已有8个月。陈老板很快找来她的家人,英子心有余悸地向亲人讲述了她被邱某某两次强奸的事。大家义愤填膺,打电话要邱某某来承认此事,但邱某某否认是他强奸了英子。当天下午,英子家人向贵定县公安局刑侦部门报了案。警方告诉英子家人,由于报案太晚,还没有证据证明邱某某的犯罪行为,得等调查之后再作处理。在这种情况下,英子和家人做出了惊人的选择:为了将凶徒绳之以法,生下孩子。2005年10月29日,英子在医院里产下一女婴。当地警方通过对英子所生女婴及邱某某的DNA做亲子鉴定,认定邱某某确系这名女婴的生物学父亲。2005年11月,邱某某被逮捕。日前,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终审以强奸罪判处邱某某有期徒刑7年。
湖南永州一名17岁的弱智少女小花怀孕12周后,才被家人发现。小花指认遭受“同村大叔”彭武性侵。家属认定,彭武就是强奸并致小花怀孕的嫌疑人。但意外的是,犯罪嫌疑人彭武被警方收押20多天后,却因“证据不足”被释放回家。小花的肚子一天天大起来,父母怒火攻心,他们甚至要选择“产婴证奸”。(7月25日三湘都市报)
一位弱智少女,遭到不法强奸,已经是一大伤害,现在,因为检察机关以“证据不足”释放了嫌犯,在家人看来,只有让女儿生下孩子才是指证犯罪的唯一依据。如此痛心的选择,不能简单地批评弱智女孩和家人愚昧无知,毕竟,以他们的理解,并没有再好的办法搜集到其它证据。
生下孩子,“证据”虽然足够,却是对受害人的二次伤害受害者从一个弱智少女变成了未婚妈妈、单亲妈妈和未成年妈妈。尽管法律会为还她一个公道,但是,却要搭上自己一生的幸福。生下的孩子没有父亲,自身又没有抚养能力,将会成为一大累赘,每每看到孩子,还会唤起那段屈辱的回忆。更为重要的是,“产婴证奸”本身对孩子就是不公平的,他(她)的到来,只是为了给一起人间孽债起到一个证明作用,当孩子明白自己身世和尴尬身份之后,会不会对社会产生仇视情绪,或者对生理学上“父亲”寻仇报复?
在法治建设日趋成熟的今天,“产婴证奸”不上一次地进入我们眼帘,其中不但折射出受害女孩身心之痛,也凸显了法律之痛,由此引发的一系列社会问题更应当引人反思为什么司法机关不能把侦破工作做得更仔细些,使犯罪证据得到固定;为什么宣传和援助不能及时到位,让受害者及其家人知道除了生下孩子,还有其它维权途径,比如做人流以后取出胚胎或者羊水穿刺也能做DNA鉴定,从而让受害更为放心;为什么不能对此类犯罪加大打击力度,使明显处于弱势的女子免受二次侮辱和伤害……如果通过司法机关的努力,不借助受害人“产婴”这一特殊途径,也可以“证奸”,让犯罪分子得到应有的惩处,相信“产婴证奸”这类新闻也会胎死腹中,逐渐淡出我们的视野。
【产婴证奸】花季少女惨遭蹂躏没证据 忍辱负重“产婴证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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